星期四, 11月 25, 2010

不要用選舉旗幟跟大聲公來污損我的視聽

我很讚賞台中市可以簽訂環保自律公約

台中市內有多達461位候選人

且不論台灣是否真的需要那麼多的民選代表

但他們都能遵守法令規定

不任意插設旗幟、廣告物

並嚴格自我控制廣播車、造勢活動

使用擴音設備的音量

為繼續維持五都第一的清淨選舉環境,市府堅持維護環境整潔政策決心並貫徹執行


每到選舉就四處插廣告旗

除了馬路邊、轉角,連中央分隔島都插旗

不僅嚴重影響市容更影響行車用路人的視線

更不用說像高雄陳菊,除了大聲音拜票之外

還施放沖天炮,造成三間民宅被波及燃燒

真的是讓人不得安寧


而且我覺得禁止候選人的文宣政見內容

有任何攻擊其他候選人的文宣

候選人應該是說明

他想為人民做什麼

他能為人民做什麼

他要為人民做什麼

而不是~一昧的說別人不好!

那你自己是哪裡好?


我看到很感冒的政見

「議員該換人做了」

(為什麼就應該要換你做?)

「垃圾袋免錢」

(最好是用垃圾袋就可以買選票啦~)


更好笑的是~選舉文宣還有寫錯字的啦

「開闢快捷巴士不僅有利觀光人潮

帶來(無線)商機」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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