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12月 18, 2009

本是同根生,相煎何太急

朝野立委都罵/健保快破產 還為中國人開大門


如果外籍人士有居留權且能合法工作

而且有繳納所得稅

為何不能享有健保?


難到這僅是非中國籍外籍人士才能享有的福利?

越南、泰國 ...... 就能適用外籍人士的標準

中國籍外籍人士就不能依照同一標準?

難道不是認為「大陸地區」人士是屬於另一「國家」的人嗎?


依中華民國國籍法,為「屬人主義」

只要父母一方為中華民國國民

其子女就是中華民國國民

那為何不能享有相同的健保權利?


這種標準也太「因地制宜」了吧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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