頹廢的天堂
朝野立委都罵/健保快破產 還為中國人開大門
如果外籍人士有居留權且能合法工作
而且有繳納所得稅
為何不能享有健保?
難到這僅是非中國籍外籍人士才能享有的福利?
越南、泰國 ...... 就能適用外籍人士的標準
中國籍外籍人士就不能依照同一標準?
難道不是認為「大陸地區」人士是屬於另一「國家」的人嗎?
依中華民國國籍法,為「屬人主義」
只要父母一方為中華民國國民
其子女就是中華民國國民
那為何不能享有相同的健保權利?
這種標準也太「因地制宜」了吧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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