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一, 3月 29, 2010

都是別人的錯

不知從何時開始

每次有人犯錯,就得要找人負責

我想應該是從孔老夫子開始的吧

「養不教,父之過」

「教不嚴,師之惰」


要為犯錯者、犯罪者找個理由

未成年犯罪~就推說老師沒教好

當兵的犯罪~就說軍紀渙散

成年的犯罪~就說父母親沒管教

永遠都是別人的緣故就造犯罪者今日的犯行

自己都不用為自己的所做所為負責?!


如果說是三歲小孩偷拿糖吃

可以說是父母親沒教

但從能明辨是非開始

難道不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?!


說他們不知道、不淸楚、不明瞭嚴重性

那為什麼會偷偷的做、看到警察會躲

會毀屍滅跡、會知見不得光~


不是理由的理由也是理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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